每年由省科技厅会同各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大型料研仪器设备共享服务评活与补助工作,评估期为上一年9月1日到当年8月31日。
纳入评佑范围的仪器管理单位需通过贵州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甘仪器共享服务评活及助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结合公共在线服务台系统中服务记录及系户评价信息,评估方式为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对共享服务分平台和行业检测服务中心的评估,原则上按第八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随机抽查数不低于总数的10%。现场抽查包括共享服务相关原始记录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运行管理情况、用户满意度的核实等。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评估结果由评佑小组报主管单位审定后确定,并通过贵州省科校厅门户网站和贵州省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同时,建立健全本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信息库。为本省新购(新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联合评议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