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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首都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

  • 法律领域:综合实体
  • 法律类别:地方性法规
  • 当前状态:有效
  • 发布文号:京知局[2015]225号
  • 颁布日期:2015-12-08
  • 实施日期:2015-12-08
  • 为深入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知发管函字[2015] 38号)和《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京政发[2015]48号),加快促进知识产权资源与金融资源融合,服务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就进一步推动首都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营造促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研究制定推动全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各项政策,总结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工作经验,完善相应制度和工作体系,推进建设京津冀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与投资、信贷、担保、典当、证券、保险等领域相结合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
    二、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完善市区两级推动质押贷款贴息、评估费用补贴等系列政策和措施。推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完善业务流程,建立适合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特点的风险评估、审批授权、尽职调查和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制度,发挥保险增信作用,降低融资风险,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评估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工作,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价体系。指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充分发挥无形资产价值和作用。市区政府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宣传和培训,为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搭建对接平台。
    三、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和质物处置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出资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基金组建。支持和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鼓励担保、知识产权服务等机构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服务。研究建立知识产权质
    押融资质物处置机制,通过质权转股权、拍卖等形式进行质物处置,搭建快捷、有效的质物处置渠道。探索建立服务于质押融资的知识产权流转(处置)平台,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实现对接,吸纳拍卖机构、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通过平台开展相关配套服务。
    四、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险业务。推进专利执行保险和专利侵权责任保险业务发展,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鼓励保险机构不断创新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完善知识产权风险保险保障,围绕科技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探索保险服务的新方式、新手段。进一步发挥保费补贴等政策指引作用,鼓励企业投保。加强企业投保意识培养,支持企业依法开展知识产权诉讼维权活动。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相关保险业务提供检索分析、专利预警等服务。
    五、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资本化。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出资情况调查和统计工作,建立项目资料库,掌握企业发展状况和相关信息,加强对出资比例高金额大的重点企业的服务和指导。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以知识产权出资入股和增资扩股。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和债券化等产品创新业务,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进行交易,探索建立主要为知识产权提供投融资服务的专营金融机构,发挥无形资产融资和再融资功能。
    六、为知识产权运用提供资金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引导政府创投基金和社会资本为知识产权实施、产业化和运营提供资金支持。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积极吸收社会资本,为专利收储、专利池构建等知识产权运营活动提供支持,并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有效对接。试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融资租赁。
    七、加强对企业上市和挂牌交易的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对拟上市企业进行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培训,指导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提示企业在信息披露、侵权风险防范等方面建立相应制度,防止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发生知识产权风险。及时了解掌握上市企业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建立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库,提升资本市场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价值认知度。加强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加大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上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并购重组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再融资、非公开发行等多途径进行融资。
    八、鼓励中介机构为知识产权金融提供服务。引导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担保、拍卖、法律和信息服务等机构进入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市场。通过培训、品牌培育等工作提升服务机构能力和水平。鼓励协会组织开展行业评优、业务培训等活动,加快形成一批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中介机构,为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提供坚强支撑。
    九、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在重点高校和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开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投融资等课程,培育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人才。开展行业培训、专题讲座,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在职教育,努力培养一批精通知识产权和金融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为我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提供良好的人才支持。
    十、完善知识产权金融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市知识产权局、市金融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等部门组成的知识产权协调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完善知识产权金融统计工作机制,加强对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业务数据的统计,为社会提供及时有效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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