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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

  • 法律领域:综合实体
  • 法律类别:地方性法规
  • 当前状态:有效
  • 颁布日期:2017-12-08
  • 实施日期:2017-12-08
  •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34号)精神,加强我市新形势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侵权假冒)工作,保障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着力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改革创新监管制度和机制,加强信息技术等新技术新手段运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高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水平,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质量兴玉战略,提振消费和投资信心,凝心聚力、奋力拼搏,为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治理原则。加强打击侵权假冒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保障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前进。
    (二)打建结合原则。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针对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坚决遏制侵权假冒高发多发势头;加强机制建设,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努力铲除侵权假冒滋生的土壤。
    (三)统筹协作原则。加强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统筹协调,密切部门间、区域间协作配合,推进监管方式由区域内、单个环节监管向跨区域、跨部门和全链条监管转变。
    (四)社会共治原则。发挥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和协调管理作用,鼓励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侵权假冒高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组织自治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共治水平显著提升;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更加规范,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司法审判、快速维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协调运作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四、主要任务
    (一)专项整治重点领域。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各相关部门要以关系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商品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全程监管,严、快、准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发生区域性侵权假冒风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互联网、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侵权假冒高发多发领域和地区监管,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深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清理生产源头,铲除销售网络,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市场秩序。(市农委、林业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科技局、网信办,市邮政管理局,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作分别负责)公安机关要积极参与和全力支持专项整治,加强情报线索收集,组织集群战役,斩断利益链条,摧毁犯罪网络,对侵权假冒犯罪进行常态化打击。(市公安局)
    (二)强化执法协作。加强部门间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协作,促进执法监管和行业管理等信息共享,健全情况互通互报、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等机制,在执法、检验、检测、鉴定、认定等互相提供支持。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部门的指导,厘清监管职责,明确权力和责任清单,堵塞监管漏洞,确保综合执法高效、协调运转,提高执法效能。(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司法局、农委、林业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科技局,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三)协调区域间执法联动。加强打击侵权假冒跨区域执法协作,积极探索建立区域间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推进线索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机制,建立执法程序和标准统一化。完善区域间互联网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协作,与电子商务发达地市探索建立打击网络侵权执法协查机制。(市公安局、农委、林业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科技局、工信委、邮政管理局,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提高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实现部门间执法监管平台开放共享,形成监管执法大数据,完善数据研判利用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市发改委、工信委、公安局、农委、林业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科技局、工信委,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互联网接入服务、邮政快递、物流仓储等企业和互联网媒体网站建立举报投诉、违法案件线索报告等制度,加强政企协作,用好用活数据信息资源,提高执法监管和预警防范有效性。(市商务局、市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工信委、邮政管理局)
    (五)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继续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严格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间有关案件咨询、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证据的固定和移送,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农委、林业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科技局,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中有关涉案物品处置制度,探索推进涉案物品保管“公物仓”和有毒有害物品统一销毁处理制度。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联网的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网上移交、网上受理、网上监督,提高衔接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环保局、农委、林业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科技局,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相关部门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和知识产权管理,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建立完善权利人企业参与涉案物品鉴定的制度。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建立健全对网络交易、广告推广等业务和网络经营者信用评级的内部监控制度。坚持打扶并举、堵疏结合,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发展“互联网+”,引导帮助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营销渠道、培育自主品牌。深入开展优质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承诺活动,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鼓励企业承诺采用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承诺企业、产品及检查信息,培育“重质量、守承诺”企业。(市质监局、工信委、农委、林业局、文化新闻出版局、商务局、工商局、食药监局、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重视信用体系警示作用。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快推进玉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各有关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推动信用信息跨部门交换共享。建立以信息采集、加工、运用为手段,以分类监管为目标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合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建立完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相关信息纳入玉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大力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玉林)系统信息化工程建设,实现部门间涉企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依法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发展社会信用服务机构,鼓励相关部门使用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市发改委、工商局、人民银行玉林中心支行,玉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其他各成员单位)
    (八)拓展国际交流合作。拓展与我市经贸关系密切的国家和地区开展经贸领域知识产权合作交流,为企业“走出去”营造有利环境。(市科技局、公安局、商务局、贸促会、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九)强化知识产权海外保护。提升企业对传统知识、遗传资源、民间艺术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探索构建我市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积极防范和查处进出口环节侵犯知识产权、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等违法行为,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市商务局、文新广局、工商局、科技局、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解读政策措施、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识假辨假能力,鼓励企业和公众举报投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营造抵制侵权假冒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中小学校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进校园。(市科技局)
    五、保障措施
    (十一)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打击侵权假冒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推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效开展。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开展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各县(市、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综合治理、能力建设、政策完善、社会共治等工作,形成更加有效的治理模式。〔各县(市、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
    (十三)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依法确定不同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激励约束制度。重点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案技能。加强财政保障,着力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市法制办、编办、公安局、财政局、农委、林业局、环保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科技局,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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