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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方案

  • 法律领域:综合实体
  • 法律类别:地方性法规
  • 当前状态:有效
  • 颁布日期:2017-03-02
  • 实施日期:2017-03-02
  • 条前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晋政发〔2016〕51号)的部署和要求,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五大发展”新理念,紧紧围绕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个全面”奋斗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以知识产权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体系完备、管理科学、运转高效、保护有力”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增强,保护更加严格,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迈入全省先进行列。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明显提高。知识产权数量稳步增长,质量不断提升,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70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累计达到10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9000件,著名商标总数130件, 地理标志商标数11件,培育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0家。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大幅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增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成效明显,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实现,技术合同年交易额达到15亿元以上。

    ——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创新服务模式和流程,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发展30家规模以上企业达到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

    ——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引进培育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的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机构10家以上。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初步形成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结构优、素质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品牌管理专业人才和版权经理人达100人,从事知识产权代理、运营、策划、信息等服务的专业人才达200人。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推动经济提质增效与转型升级。

    1.知识产权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围绕市委提出的“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的总体要求,制定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以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产业为重点,大力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提升行业整体的竞争能力。引导纺机、液压、玻璃器皿、铸造等优势产业以行业协会申请注册集体商标,加快产业集群从产品经营、资产经营向品牌经营过渡,形成品牌聚合示范效应。促进计算机软件、工艺美术、创意设计、影视动漫和都市型现代农业相结合,增强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竞争力,扶持各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发展版权产业链,形成“晋中制造”的响亮名片。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

    2.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导航。推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与知识产权制度运用的有机结合,支持企业开发、购买或获取知识产权许可权,在核心技术、产品上形成竞争优势。支持中小企业参与重点产业链关键技术和零部件的研发,发展产业链中的特色产品和专有技术,增强应对外来知识产权威胁的能力,实现自主发展。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研发,联合形成知识产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3.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优化知识产权的外部环境。优化专利资助政策,不断增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高全社会创新创造积极性,培育更多的高价值核心专利。鼓励企业完善职务发明奖励和报酬制度,采取知识产权入股、股权期权奖励、利润提成等方式,激发研发人员创造积极性。对新认定为山西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用于企业品牌的宣传推广。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

    (二)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打通关键领域创新链条。

    1.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建设,创新知识产权交易模式,融合以物联网、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线上线下”资源汇聚、信息交互、开放联动的市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形成网上交易与线下交易相结合的交易服务机制,开展知识产权招标、拍卖、挂牌转让等多功能集成的一站式服务。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组建知识产权联盟,共同运用知识产权成果,形成合理的产业链和价值链。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

    2.优化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围绕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重点,工商、财政、商粮、中小企业与经信等多部门联动,共同研究制订知识产权专项推进计划,重点在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形成一批核心专利。支持现代农业、食品加工、文化旅游和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的骨干企业申报驰名商标,争创著名商标工作,引导企业走科技创新、商标应用与品牌提升的融合发展之路。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与创业激情,引导企业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优势。

    (责任单位:市商粮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

    3.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开发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产品。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完善质押贷款贴息、评估费用补贴等优惠政策,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鼓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完善知识产权风险保险保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晋中银监分局)

    (三)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保障激励创新驱动发展新动能。

    1.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健全市、县两级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重点围绕流通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将对商标专用权、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驰名商标专项、专利权和著作权保护纳入日常市场巡查项目中,对知识产权实施有效保护。建立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的执法协调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法院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力量,加大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保护力度,保护公平竞争、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

    2.加快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鼓励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执行险,降低企业维权成本。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制度,畅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救济渠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援助机制,整合各部门资源,建立晋中维权援助专家咨询组,形成协同保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案件通报制度,对存在故意重复侵权行为的企业,将侵权违法行为通报给相应知识产权执法部门、所辖县(区、市)政府部门、金融财税部门、行业协会等,逐步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诚信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商粮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3.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水平。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筹建公益性服务组织晋中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探索健全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鼓励维权援助机构开展纠纷诉前调解。依法加强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数据库保护维权。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力度,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等新业态领域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快速反应协作机制。加强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研究,建立与国家、省知识产权局海外维权援助会商制度,探索知识产权海外保护和维权援助机制,帮助企业规避海外知识产权风险。

    (责任单位:市商粮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质监局)

    (四)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持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

    1.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研究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市)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将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统一转变。重点推进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榆次工业园区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使其成为我市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集聚区。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农委)

    2.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围绕市政府重大产业规划、人才引进、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知识产权审查评估,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对驰(著)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国有企业商标等权属变更行为加强指导,更好地维护权利人利益。建立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发布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防范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

    (五)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1.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门槛,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支持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法律等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吸引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我市具备较强实力的服务机构开展跨县(区、市)经营,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向县(区、市)延伸。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

    2.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互联网+”模式,推动基础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向企业、研发平台、众创空间、科技园区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在科研立项、成果转化等各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鼓励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有条件企业建设增值性知识产权数据库,为我市企业跟踪重点产业提供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

    3.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鼓励高校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我市重大需求,加快科技创新,努力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获取具有战略储备价值的知识产权。支持高校针对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与我市企业开展协同创新、集成攻关,突破产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创造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委)

    三、加强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市)、市直有关单位要把知识产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按照任务分工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措施,保证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有力有序推进。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有效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投资。完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申请、维持、实施转化费用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各县(区、市)应保障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的需求,落实好各项知识产权资助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

    (三)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执法、服务专业人才在职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水平。加大知识产权工程师、知识产权总监培训力度,加快培养高层次企业知识产权人才。促进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的人才互动交流,引导知识产权人才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流动。鼓励各地引进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并参照有关人才引进计划给予相关待遇。选拔培训一批知识产权创业导师,加强青年创业指导。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型教育,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和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理念深入人心,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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