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数据库检索
索骥案件协同管理平台
1.助力企业案件标准化管理,各类案件节点灵活可控;
2.专属律师全流程协同办案,海量律师资源轻松匹配;
3.小程序协作高效便捷,多种辅助工具实时赋能;
购买咨询:0755-26913451
点击进入
微信小程序
律所案件展示系统
整合诉讼案件审结数据和代理机构数据信息,全景展示:
1.百万量级知识产权审结诉讼数据支撑
2. "数字化"个人、团队和机构执业经验和成绩
3.拓客展业和实力宣讲的"最佳神器"
购买咨询:+86-010-82005878
申请开通
商机线索检索系统
整合诉讼案件审结数据和工商数据,赋能代理人及代理机构:
1.完整覆盖知识产权诉讼权利人数据
2.及时公开诉讼权利人的相关数据信息
3.最佳交互,快速定位所需商机线索数据
购买咨询:+86-010-82005878
点击试用
查看更多
子库检索
综合检索
裁判规则
裁判文书
角色分析
开庭公告
专利检索
口审公告
复审无效
药品专利
商标检索
商标评审
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知产舆情
商业合规
地理标志
搜索
目录检索
全库检索
商 标
专 利
著 作 权
不正当竞争
全文检索
本院认为
本院查明
裁判结果
当 事 人
审理经过
搜索
高级搜索
法 院
代理机构
代 理 人
当 事 人
搜索
搜索
标题检索
全文检索
搜索
全文检索
申请人
商评委认为
审理经过
审理查明
裁决结果
搜索
高级搜索
全部
专利复审
无效决定
搜索
高级搜索
全部
专利公示
专利声明
搜索
高级搜索
搜索
高级搜索
搜索
高级搜索
全部
标题
内容
搜索
高级搜索
全部
标题
内容
搜索
搜索
智能检索
高级检索
企业检索
专利商标
搜索
全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原质检总局
搜索
高级搜索
地图
目录
搜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调解的指导意见
法律领域
:综合实体
法律类别
:地方司法指导文件
当前状态
:有效
发布文号
:粤高法[2005]27号
颁布日期
:2005-08-24
实施日期
:2005-09-01
第一条 为了保证依法调解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及时解决纠纷,节约诉讼成本,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知识产权审判应当根据“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结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和审判规律,认真做好调解工作。
第三条 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各个阶段,应当积极贯彻调解原则。
第四条 知识产权诉讼调解应当贯彻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当事人进行调解。当事人有决定是否调解、调解开始时机及选择调解方式和调解协议生效方式的权利。
第五条 知识产权诉讼调解应当贯彻合法原则,切实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进行审理。
第六条 知识产权诉讼调解应当贯彻保密原则。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当事人请求不公开进行调解的,可以不公开进行;当事人请求对调解内容进行保密的,人民法院不得披露有关信息。
第七条 知识产权诉讼调解应当贯彻灵活性原则,注重将实施证据保全与调解相结合,将实施临时禁令措施与调解相结合,在法律规定的程序范围内,灵活启动调解时间,适当把握调解的度,选择适当的调解协商方式,安排合适的调解地点以及确定调解协议生效方式。
第八条 调解由案件承办法官或者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主持。法官主持调解应当严格遵守法律和审判纪律,保持中立、言行谨慎,避免使当事人对调解的公正性产生不信任感。
第九条 诉讼文书送达、诉前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诉前采取禁令措施以及证据交换时,承办法官应当主动征求各方当事人是否有愿意调解的意愿。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应当及时调解。
第十条 调解过程中,法官可以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分析,引起纠纷的原因以及可能适用的法律,并可告知当事人同类案件的处理结果,但不得泄漏审判秘密。
第十一条 调解过程中,法官应当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当事人不同意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根据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诉讼调解中可以邀请具有专门业务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人士以及行业协会代表参加调解,注意发挥民间调解机构的作用。
第十三条 当事人不能就全部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的调解协议部分,先行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中已经确认的事实,不得在解决案件其他部分争议时反悔。
第十四条 调解协议中超出诉讼请求范围的内容,不得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案外人利益,不得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第十五条 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应当承担的替代责任或者加重责任,经人民法院确认后,与调解协议其他条款同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第十六条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选择申请撤诉或者以调解方式结案。对于和解协议中的有关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可以在撤诉裁定或者调解书中列明。
第十七条 二审知识产权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无论当事人是否请求,均应当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第十八条 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中,当事人要求以判决的形式确认调解协议内容的,应予准许。
第十九条 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的妥协,对有关事实的认可,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直接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第二十条 诉讼调解应当遵守审限制度,不能久调不结。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二十一条 本意见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同领域最新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裁判文书高级搜索
全库检索
商 标
专 利
著 作 权
不正当竞争
全文检索
本院认为
本院查明
裁判结果
当 事 人
审理经过
搜索一下
基本信息:
案件性质
不限
民事
行政
刑事
文书性质
不限
判决书
裁定书
调解书
审判程序
不限
一审
二审
再审
案例级别
不限
公报案例
指导案例
典型案例
地方典型
地方参阅
普通案例
法院层级
不限
最高
高级
中级
基层
裁判日期
到
判决金额:
不限
0~10万
10~50万
50~100万
100万以上
-
万
裁判结果:
一审判决
不限
(部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维持行政裁决
撤销行政裁决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一审裁定
不限
驳回起诉
转为普通程序
并案审理
按撤诉处理
准予撤诉(起诉)
中止诉讼
不予受理(起诉)
驳回管辖权异议
恢复审理
移送管辖
指定管辖
不予受理
补正裁定
准予撤诉(反诉)
支持保全请求
驳回保全请求
解除保全
支持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管辖权异议成立
不予立案
二审判决
不限
部分维持、部分撤销一审判决
维持一审判决
撤销一审判决
维持行政裁决
撤销行政裁决
二审裁定
不限
维持一审裁定
撤销一审裁定
中止诉讼
按撤诉处理
撤销一审判决
准予撤回上诉
按撤回上诉处理
准予撤回起诉
发回重审
指令审理
驳回起诉
指令立案受理
再审裁定
不限
驳回再审申请
中止诉讼
准予撤回再审申请
中止再审审查
指令审理
本院再审
本院提审
准予撤诉(起诉)
选择案由:
案号搜索:
引用法规:
第
条
涉案专利:
专利类型
不限
外观设计
实用新型
发明
专利申请号
涉案商标:
商标分类
不限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商标申请号
涉外国家:
亚洲
不限
日本
韩国
土耳其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加坡
菲律宾
马来西亚
印度尼西亚
越南
老挝
柬埔寨
缅甸
文莱
东帝汶
印度
亚美尼亚
阿塞拜疆
巴林
不丹
塞浦路斯
格鲁吉亚
伊拉克
伊朗
约旦
吉尔吉斯斯坦
朝鲜
哈萨克斯坦
黎巴嫩
斯里兰卡
马尔代夫
尼泊尔
阿曼
巴基斯坦
卡塔尔
叙利亚
塔吉克斯坦
土库曼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
也门
孟加拉国
泰国
科威特
欧洲
不限
英国
爱尔兰
冰岛
法国
德国
意大利
西班牙
葡萄牙
瑞士
瑞典
荷兰
比利时
芬兰
挪威
丹麦
奥地利
匈牙利
捷克
斯洛伐克
白俄罗斯
波兰
乌克兰
希腊
俄罗斯
阿尔巴尼亚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保加利亚
爱沙尼亚
克罗地亚
立陶宛
摩尔多瓦
罗马尼亚
塞尔维亚
斯洛文尼亚
北美洲
不限
美国
加拿大
墨西哥
安提瓜和巴布达
巴巴多斯
巴哈马
哥斯达黎加
古巴
多米尼加
格林纳达
危地马拉
洪都拉斯
海地
牙买加
圣基茨和尼维斯
圣卢西亚
尼加拉瓜
巴拿马
萨尔瓦多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南美洲
不限
巴西
哥伦比亚
阿根廷
智利
秘鲁
玻利维亚
厄瓜多尔
圭亚那
巴拉圭
苏里南
乌拉圭
委内瑞拉
非洲
不限
埃及
南非
安哥拉
布基纳法索
布隆迪
贝宁
博茨瓦纳
刚果
中非
科特迪瓦
喀麦隆
佛得角
吉布提
阿尔及利亚
厄立特里亚
埃塞俄比亚
加蓬
加纳
冈比亚
赤道几内亚
几内亚比绍
肯尼亚
科摩罗
利比里亚
莱索托
利比亚
摩洛哥
马达加斯加
索马里
马里
毛里塔尼亚
毛里求斯
马拉维
莫桑比克
纳米比亚
尼日尔
尼日利亚
卢旺达
塞舌尔
苏丹
塞拉利昂
塞内加尔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斯威士兰
乍得
多哥
突尼斯
坦桑尼亚
乌干达
赞比亚
津巴布韦
几内亚
大洋洲
不限
澳大利亚
新西兰
斐济
基里巴斯
马绍尔群岛
瑙鲁
巴布亚新几内亚
帕劳
所罗门群岛
汤加
图瓦卢
萨摩亚
×
商标评审文书高级搜索
全文检索
申请人
商评委认为
审理经过
审理查明
裁决结果
搜索一下
基本信息:
注册阶段
不限
实质审查
初步审定公告
注册公告
文书性质
不限
决定书
裁定书
裁决时间
到
裁决结果:
驳回复审
不限
注册申请部分予以驳回
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不予注册复审
不限
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被异议商标部分予以核准注册
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无效宣告请求
不限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争议商标部分予以维持
无效宣告复审
不限
复审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复审商标予以维持
复审商标部分予以维持
撤销复审
不限
复审商标部分予以维持
复审商标予以撤销
复审商标予以维持
涉及商标:
商标分类
不限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商标类型
不限
申请商标
被异议商标
争议商标
复审商标
引证商标
申请时间
到
商标名称
申请/注册号
申请/注册人
代理机构
当事人: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代理机构
合议组:
×
商标高级搜索
国际分类
全选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类别 - 内容
基本信息
状态:
申请中
已注册
已驳回
已消亡
初审截止日期:
实审截止日期:
截止初审公告:
期
其他
商标名称:
注册/申请号:
代理机构:
申请/注册人:
模糊查询
精确查询
重填
×
开庭公告高级搜索
搜索一下
开庭日期:
到
选择案由:
审理法院:
当事人:
×
复审无效高级搜索
全部
专利复审
无效决定
搜索一下
基本信息:
请求日期
-
申请人
决定结果
不限
全部无效
撤销驳回
维持驳回
维持有效
部分无效
决定日期
-
专利信息: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号
专利类型
不限
发明专利
实用型专利
外观专利
专利权人
公告日期
-
合议组:
×
口审公告高级搜索
搜索一下
请求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庭审日期:
到
合议组:
×
行政处罚高级搜索
搜索一下
处罚文号:
当事人:
处罚类型:
处罚类型
不限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拘留
其他
处罚机关
不限
市监局
海关
反垄断局
处罚金额:
-
元
处罚日期:
到
引用法规:
第
条
×
地理标志高级搜索
搜索一下
公文信息:
公文来源
不限
农业农村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原质检总局
发布日期
到
产品名称:
所属地区:
产品类别:
品牌/商品:
申请机构:
×
药品专利公示高级搜索
药品专利声明高级搜索
搜索一下
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批准文号/注册证
专利信息:
专利名称
相关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上市许可持有人
专利授权日期
-
搜索一下
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
药品类型
不限
中药
化学药品
治疗用生物用品
专利声明类型
不限
1类
2类
3类
4.1类
4.2类
受理号
批准文号/注册证
受理日期
-
其他信息:
被仿制药持有人
被仿制药批准号
被仿制药专利号
申请人
×
药品专利公示高级搜索
搜索一下
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批准文号/注册证
专利信息:
专利名称
相关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上市许可持有人
专利授权日期
-
×
药品专利声明高级搜索
搜索一下
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
药品类型
不限
中药
化学药品
治疗用生物用品
专利声明类型
不限
1类
2类
3类
4.1类
4.2类
受理号
批准文号/注册证
受理日期
-
其他信息:
被仿制药持有人
被仿制药批准号
被仿制药专利号
申请人
产品与服务
功能更新
数据更新
裁判规则
联系我们
技术支持:010-82005878
服务支持:0755-82668888-3257
小程序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1330号
京ICP备15009039号-1
技术支持电话
010-82005878
服务支持电话
0755-82668888-3257
×
保存条件
筛选条件
等共计
20
个条件
*
收藏标题
*
定义分组
确定
取消
创建分组
确认收藏
111
×
提示
111
×
提示
没有章节目录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