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是江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为引领自主创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建设创新型省份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基础与形势
(一)“十一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主要进展
知识产权上升为全省战略。继国务院颁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后,2009年省政府以1号文件颁布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合作创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制定出台《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意见》等政策性文件,省政府办公厅连续3年颁布《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年度推进计划》,深入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全省8个省辖市和部分县(市、区)颁布实施了本地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或实施意见。上下联动、合力推进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良好格局初步形成。
知识产权大省地位得以确立。“十一五”期间,全省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大幅增长,“十一五”末,全省专利申请、专利授权、发明专利申请、企业专利申请和企业专利授权五项指标分别达到235873件、138382件、50298件、125089件和71781件,均位居全国第一。全省新增有效注册商标17.5万件,通过马德里体系完成商标国际注册750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45件,行政认定驰名商标147件、著名商标999件,商标注册量位居全国前列。版权作品登记量年均递增46%,居全国第二位;国际版权贸易额年均增长10%,居全国第三位。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均位居全国前列。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逐步健全。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省人大出台了《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提升工程、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工程、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和正版化推进工程。省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全省13个省辖市及部分县(市、区)建立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各部门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知识产权协调机制。全省13个省辖市均已成立知识产权局和版权管理机构,95%以上的县(市、区)成立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了商标管理职能机构,初步形成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和以执法、保护、管理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业务管理体系。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明显增强。在全国制定出台首个地方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组织全省580家企业贯彻规范,引导220家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331家企业履行“正版正货”承诺,1800家企业建立专利数据库,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制度、经费等基础条件不断完善,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大幅度提升,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产值占本土工业比重达到48%,企业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额2.9亿元,形成目标产品3780个,累计形成销售收入2902亿元。省工商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出台了《江苏省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实现质押融资11.7亿元。“十一五”末,企业年申请专利占全省的53%,创新运用能力不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凸显。
知识产权环境不断优化。各级党委政府将知识产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考核指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加以推进,充分利用3·15、4·26和普法宣传等时机,发布知识产权白皮书、大力营造知识产权氛围,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及认知度明显提高。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明显优化。与美国、德国、日本、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合作交流成效显著,树立了我省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国际国内形象。
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初步发展,形成了知识产权代理、资产评估、专家咨询、交易、信息、投融资等较为完善的省市县三级服务体系。“十一五”末,全省拥有227家商标代理机构、47家专利代理机构、2个专利代办处、5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4个专利技术交易中心,江苏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形成覆盖13个省辖市和一批重点县(市、区)以及部分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体系,为推动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省政府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列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六大人才高峰”计划,先后建立1个知识产权学院、1个国家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7个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2个省级知识产权研究及实践基地。积极推进高等院校广泛设立知识产权必修课和选修课,重点推进理工科、经济、管理等专业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十一五”时期,共培养300余名知识产权双学位学生、50余名硕士研究生、10余名博士研究生和120余名“品牌管理师”;培训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4000余名、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中介服务人员200余名。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全球进入后金融危机期,新一轮产业革命和科技革命进程加快,世界经济面临着巨大的调整和变革,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资源和国家间政治、经济活动中关注的焦点。发达国家凭借知识产权的优势地位,加快在本国及国际市场进行专利、标准、品牌等战略布局,通过知识产权运营,整合全球产业链,抢占新的经济、科技发展制高点。我国进入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我省是外向型经济大省,对外依存度高,正处于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关键期,处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省委省政府认真分析江苏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明确将科教和人才强省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战略,把创新驱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战略,将知识产权作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核心工作加以推进,这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十一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与我省当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全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市县(区)专利、版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急需加强、管理人员相对缺乏;二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拥有的数量和质量不足,发明专利占比偏低,知名品牌尤其是国际知名品牌数量偏少;三是全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偏少,尤其是上规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严重匮乏、服务能力和业务范围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知识产权人才严重不足,人才结构布局、层次需要丰富调整,熟悉法律、具有科研背景,精通外语和商业竞争知识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因此,“十二五”时期,必须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国内外经济发展新形势和新趋势,扎实推进实施国家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为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新的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为核心,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自主创新为强大动力,以科学发展、服务经济、引领创新、支撑跨越为原则,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实现知识产权大省向强省的跨越,为江苏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加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统筹谋划,正确处理知识产权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知识产权部门工作率先发展与区域知识产权整体能力提升的关系,正确处理知识产权数量扩张与质量提升的关系,正确处理激励知识产权创造与有效运用的关系,将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全过程,开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局面。
坚持以服务经济为中心。面向经济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树立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型经济发展理念,着力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与全省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有机结合,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科技进步的贡献,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促进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坚持以引领创新为动力。以知识产权引领自主创新,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与传统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创造,抢占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发展的制高点,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打造知名品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产业与区域。
坚持以支撑跨越为目标。把握江苏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以创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为契机,积极将我省建成知识产权创造的活跃区、优势企业的集聚区、高效管理的特色区、优质服务的集成区、战略实施的优势区、转化运营的先导区、高端人才的集聚区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示范区,有效支撑江苏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为核心,着力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实现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在全国率先实现由知识产权大省向知识产权强省的跨越。具体目标如下:
实现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的新突破。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授权量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十二五”末,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达40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件,高新园区万名从业人员拥有授权发明专利达100件以上,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授权量占全省总授权量之比分别达到40%和50%,有效专利拥有量、发明专利授权总量在“十一五”基础上“翻两番”。PCT年度申请量达1000件以上,国内商标注册总数达40万件以上,通过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总数达1500件以上,地理标志商标总数达80件以上,行政认定驰名商标数达300件以上,著名商标数达3000件以上。版权登记量年均增长2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年均增长15%以上。
实现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新突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利技术转化运用能力显著增强,植物新品种转化应用率达80%,版权产业和计算机软件产业销售额年均增长1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知名品牌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知识产权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达20%;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产值占本土工业比重达到60%。
实现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的新突破。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显著改善,侵权、假冒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滥用知识产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知识产权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队伍进一步壮大,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顺畅,维权渠道畅通,知识产权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满意度、国际社会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认可度、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显著提高,依法行政、监管得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立体保护环境基本形成。
实现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的新突破。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有效推进,形成纵向统一高效、横向协调顺畅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行政效能显著提高;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管理力量进一步充实,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知识产权业务体系、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创新取得突破,形成一套衔接配套、运用有效的工作体系。80%的省辖市达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标准,80%的县(市、区)达到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市、区)要求。50%的省辖市达到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的认定标准,50%的县(市、区)达到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市、区)的认定标准。
实现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的新突破。企业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占研发投入比例达3%以上,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增强,企业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占全省总量的60%以上,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占全省总量的比达60%以上,年专利申请量超百件的企业达500家、其中超千件的达5家,经认定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300家;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达100家,定牌加工企业商标注册率达到80%以上,10000家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贯彻执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5000家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中型工业企业均有专利申请。
实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新突破。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体制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人才集聚效应基本形成。培养和引进100名知识产权高端人才、500名知识产权师资人才、1000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及执法人员、1000名高素质专利代理人才、2000名企业知识产权高管人才、5000名品牌管理师和10000名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新建国家、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5—10个。
实现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的新突破。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国家区域专利信息服务(南京)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国家专利战略推进与服务(泰州)中心全面建成;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公司和专利银行,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市场进一步活跃。专利代理机构达到100家以上,专利代理人达1000名以上;专利申请代理率达到70%以上,电子申请率达到80%以上。知识产权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在“十一五”基础上“翻两番”,实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化、社会化、特色化、规模化、国际化和品牌化。
四、重点任务
(一)深化战略实施,创建知识产权示范省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工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定《创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十二五”合作框架》,在区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专利审查业务拓展、审查员实习基地、专利代理人培养、品牌和创意产业发展等方面率先试点。充分发挥省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协调作用,积极争取与国家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合作共建。加强专利、商标等战略理论及知识产权工作前瞻性研究。启动省市联合创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工程,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向市县延伸。
推进市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强市县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指导,建立省市县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协调机制,推动省辖市全面出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县(市、区)以及高新园区出台知识产权战略或实施意见,并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推进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战略的计划管理,提升市县和各类园区知识产权战略运用水平,增强知识产权工作在区域经济社会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完善战略实施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创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的考核指标和评估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及创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工作的考核与评估。建立科学的考核管理制度,确保知识产权战略顺利实施。
(二)培育优势企业,凸显知识产权主体地位
培育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企业。大力推进实施《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加强企业贯标工作组织领导,建立企业内审员制度。重点加强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贯标工作,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实施贯标工作中的作用,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确保贯标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鼓励企业创新创造,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体系,促进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的提升。增强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国家和省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建设,创新专利展示交易的组织方式,为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提供平台。加强与经济、科技主管部门的分工协作,提高经济、科技工作中的专利拥有比重。集成各方资源,共同推进重大专利技术和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培育国际知名品牌。指导企业积极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利用自主品牌拓展国际市场,提高自主品牌出口比重,支持优势企业和产业在境外创建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培育100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重点企业、500家知识产权创造骨干龙头企业。引导优势企业通过跨国兼并、品牌收购、品牌推广等方式实施商标国际化战略,逐步把外贸成本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转化为品牌价值优势,加快培育一批百亿级品牌企业和十亿级品牌产品,着力提升自主品牌国际影响力。
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着力实施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重点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和大中型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指导企业将专利战略、商标战略、标准战略有机结合,培育一批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战略的强势企业,实现企业由知识产权竞争劣势向均势、优势的战略转变,整体上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三)优化产出结构,加快产业知识产权集聚
打造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优势。实施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进行战略性专利布局,支持构建产业专利池和知识产权联盟,及时形成产业标准和品牌,尽快拥有一批引领跨越发展的核心知识产权。加速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聚,建设新兴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产业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推进高新技术园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成高新技术园区二次创业转型,率先成为知识产权产业集聚地。
加快主导产业知识产权集聚。加强主导产业基地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形成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实现创新产权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品牌化发展。加快提升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等主导产业知识产权发展水平,推进主导产业高端化发展,在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领域遴选一批已形成领先优势、产业渗透广的关键技术,加快形成一批核心知识产权。突出企业在主导产业知识产权创造中的主体作用,加强企业自主创新,全面提升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提升产业层次和产品附加值,促进区域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升级。
促进传统产业知识产权产出。围绕实施传统产业升级计划,加快“江苏制造”向“江苏创造”转变的步伐,加强传统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指导纺织、冶金、轻工、建材四大传统优势产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获取更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进一步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品牌效应。推进建筑业在前沿技术和应用技术领域形成更多自主核心知识产权,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
建设现代服务业知识产权高地。围绕实施服务业提速计划,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为方向,促进现代服务业品牌发展,重点发展金融、物流、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和房地产等品牌,培育一批商业街,扶持一批规模大、影响力强、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专业市场,形成软件、信息服务、服务外包、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知识产权新优势。
提高现代农业知识产权产出。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促进农业生物工程、基因、信息、农副产品深加工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改良和培育农作物新品种,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新品种、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和广谱高效农药新产品。加强国家农业科技园、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推进生态农业示范、农业新技术推广示范、特色农业等基地的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组织申报地理标志商标,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在推进农业产业化中的独特作用,培育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
推进版权业知识产权快速发展。加快出版、报刊、印刷等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着力做好推进版权输出等工作。加强广播演艺影视产业的发展,推动广播演艺影视作品特别是原创影视作品版权输出。依托软件骨干企业,加强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动漫游戏软件等著作权登记,加强自主原创软件的创作和版权保护,依法保护企业权益,推动软件产业发展。加快以江苏软件园、南京软件园、苏州软件园、无锡软件园和常州软件园为主体的沿江软件产业带建设,培育大型骨干软件企业和名牌软件产品,壮大软件产业规模。大力扶持广告装潢、工业品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网络工程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的发展。完善实用艺术作品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家纺产业等各类作品及其权利人的保护力度,不断增强版权相关产业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能力。
(四)加强区域培育,发展知识产权优势区域
大力开展市县试点示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要求,加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制定更高层次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作标准,出台《江苏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区域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制定江苏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市、区)认定标准。组织县(市、区)开展试点示范,培育80个省级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试点示范城市、50个省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市、区),为实施国家试点示范奠定基础。
着力推进园区试点示范。依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工作要求,重点加强高新园区及大学科技园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试点示范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加强管理,加大投入,提升服务,努力将高新园区及大学科技园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集聚区、运用提升区、保护示范区、管理特色区、服务集成区和人才密集区,培育30个省级试点示范园区。加强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建设,把基地建设成为商标战略实施的先行区、集中区和示范区,建成70个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其中,20个省级产业集群品牌示范基地。
优化区域知识产权管理。根据苏南、苏中、苏北区域特点,制定分类指导规划,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苏南地区充分利用高度开放和经济基础雄厚的有利条件,吸收引进国际先进的知识产权管理经验,大胆创新管理模式,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在全国率先建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区域。苏中地区充分利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沿海开发开放的有利时机,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着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知识产权,不断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市场占有额,知识产权综合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苏北地区充分利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大好机遇,快速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加大对特色产业、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跟踪服务,实现知识产权工作新的突破。
(五)强化保护力度,优化知识产权法治环境
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各类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公众切实提高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抵制侵权产品的意识,为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向社会公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职责和受案范围、程序,动员社会各界举报、投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依据《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健全专利行政执法体系,推动省级成立专利行政执法总队、省辖市成立专利行政执法大队、县(市、区)成立相对独立的专利行政执法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执法装备,大幅提高全省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三审合一”试点,探索建立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行政、司法保护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司法鉴定、专家陪审员、举报以及行政执法与司法案件移送制度,建设全省知识产权执法协作信息平台。加强长三角地区的联合执法机制,建立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探索建立集中统一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各项专项行动部署,结合江苏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5.26”执法推进工程,力争3—6个市县(区)列入国家“5.26”执法推进工程试点。大力开展重点商标保护行动,加大高知名度商标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强化诉前禁令、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先予执行、强制执行等措施,严厉惩处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行为。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强化海关国际执法合作,加大海关在进出口环节查处侵权货物执法力度。制定《涉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南》,引导企业妥善应对进出口知识产权纠纷,支持企业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强化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江苏企业出口商品的声誉。进一步强化网络域名、生物技术、地理标志、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殊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监督。积极创建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机制。完善重大案件披露制度,推进知识产权公开执法,加强人民检察院对涉及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及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办力度。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违法侵权信用信息系统,推进企业商贸流通知识产权“正版正货”服务承诺活动,加强对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监管等。
加强知识产权预警研究。针对重点行业、产业、产品开展预警,着重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状况及其发展趋势的研究、分析和预测,提高行业市场抗风险能力。根据知识产权预警报告,及时组织力量开展相关行业、产业和产品知识产权延伸预警研究,为行业、产业和产品发展战略提供依据,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参考。
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建立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运作的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加快区域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建立8—10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畅通知识产权权益人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开展维权援助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行业和地区建立知识产权维权联盟,形成多元化的维权援助机制。
(六)加强宏观管理,夯实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建设,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级联席会议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协调管理作用。建立健全专利、商标和版权等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完善《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配套政策措施,形成与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相衔接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建立知识产权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发布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加强区域知识产权工作考核评价,促进区域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加强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健全重大项目以及人才引进计划中的知识产权审查审议制度,规范经济、科技等重大专项的知识产权管理,加强重大经济、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审查评议和知识产权预警,防范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
加强市场知识产权监管。加大对青奥会、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管理。对涉及国家利益并具有重要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并购、改制、合资以及进出口业务,进行相关知识产权监督,避免知识产权流失和危害国家安全。完善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和利用相关政策,保障公众在文化、教育、科研、卫生等活动中依法合理使用创新成果和信息的权利。
(七)注重人才培养,构筑知识产权人才高地
建立知识产权高层人才集聚机制。实施知识产权高层人才聚集计划,积极申报实施“国家专业技术人才更新工程”,将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纳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加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动态管理,形成知识产权人才集聚机制,吸引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落户江苏。
加强知识产权学科专业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在理工科专业学生中开展知识产权学历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创办知识产权学院,开设知识产权本科专业,设立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开展境外合作教学,培养一批懂专业、懂法律、熟悉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高端专业人才。
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制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设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建立培训基地,支持各培训基地积极申报国家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实施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培养工程,强化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培养一批具有技术背景、懂知识产权法律及管理的师资人才,提升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培训能力。
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落实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目标,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建设工程。积极探索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模式,建成网络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开展特色知识产权专项培训。根据培养对象的不同需求,编制知识产权系列培训教材。加强知识产权工程师、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人才培训,重点加大专利代理人和专利、商标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专利代理助理制度,加强专利代理助理执业准入管理。造就一批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较强的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品牌管理师、企业高层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以及涉外知识产权人才。
(八)提升服务能力,打造知识产权服务品牌
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扩大知识产权信息库的覆盖范围。促进专利、商标、版权、无形资产评估、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战略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机构快速发展,形成获权和确权代理、法律、推广应用、资产评估、信息、质押融资、交易、保护等全方位的业务体系。鼓励苏南、苏中地区加快建立一批高水平的服务机构,大力支持苏北地区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按照业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竞争国际化、服务品牌化的要求,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
加强重点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国家专项工程建设,全面承接国家区域专利信息服务(南京)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和国家专利战略推进与服务(泰州)中心建设,落实土地、人员、资金等配套设施。启动建设省市知识产权信息公益服务中心和省市县知识产权发展服务中心,加快专利等信息传播利用,提高信息利用效率。
强化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执业培训制度,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执业资质管理,明确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的执业范围,提高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行业的国际化水平。完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的法律法规,出台知识产权代理质量管理标准,建立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的诚信机制,建立代理执业保险制度、援助制度和监管制度。完善《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
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建设。充分发挥技术市场作用,开展面向国内外的知识产权交易活动。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机制,重点建设省市联动、覆盖全省、面向国内外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交易等信息集成和服务集成。组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公司和专利银行,促进知识产权托管、收购、开发和许可转让。加快资源整合,建立网上交易与现场交易相结合的贸易市场,吸引国内外知识产权成果向江苏转移。加强知识产权市场与金融市场、产权市场的衔接,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
开发知识产权服务产品。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产品和项目开发计划,组织开发先进的检索、分类标引、统计分析、预警分析战略策划、管理咨询等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产品,提高专利电子申请率。拓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京代办处业务范围,积极承担国家外观和实用新型专利形式审查业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和充实省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不断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常规业务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及时、认真研究解决知识产权“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参照省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模式,建立健全本地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区域实际,编制地区知识产权“十二五”发展规划,确保全省知识产权“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政策引导。加强产业、区域、科技、贸易、人才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实行重大公益性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完善专利申请资助政策,设立知识产权奖励制度,支持和激励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
(三)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知识产权财政投入稳步增长机制,加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引导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等经费,合理增加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经费投入。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及社会资金支持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和知识产权服务,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各类金融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保障知识产权工作有效开展。
(四)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增进公众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将知识产权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科目,列入五年普法、科普宣传计划,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扩大对外合作交流。加强省际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重点推动长三角地区在知识产权执法、人才培养、中介服务、信息交流、市场贸易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江苏与港、台知识产权领域交流与合作,建立苏港、苏台间的知识产权信息交流、宣传培训、保护协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管理相关部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企业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信息交流、法律协作和政策研究等方面的长效合作机制,全方位地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促进国际化发展,不断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为江苏外向型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