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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2010年工作要点

  • 法律领域:综合实体
  • 法律类别:地方性法规
  • 当前状态:有效
  • 发布文号:新知综字[2010]4号
  • 颁布日期:2010-01-18
  • 实施日期:2010-01-18
  •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统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部署,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贯彻实施,推进知识产权宏观管理、转化运用、执法保护工作协调发展,强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加快提升我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为创新型新疆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贯彻实施《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发布实施为契机,加大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推进《纲要》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加强与科技、经济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重大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和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建立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为目标的科技计划项目专利产出导向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进一步扩大。
      制定《2010年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实施计划》,出台《关于加强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促进知识产权战略重点的阶段性实施。组织开展有关知识产权的软科学课题研究工作,重点是“产、学、研”结合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转化、运用的有效机制和引导措施,知识产权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培育机制,中心城市知识产权辐射带动区域发展机制等。
      (二)推进局区知识产权工作会商,促进东中西部区域知识产权合作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第一次局区会商议定书确定的工作原则和要求,推动局区合作会商机制务实发展,为自治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条件和环境。办好局区知识产权工作合作会商第二次会议,确定2010~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促进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加快发展。
      强化“对口支援、合作共赢”的理念,推动东中西部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向纵深发展。召开第二次东中西部知识产权合作联席会议,争取建立新的对口支援关系,为区域知识产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建设,选派我区知识产权管理骨干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东中部省市知识产权局挂职锻炼。
      (三)加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为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对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区域的知识产权引领和服务工作,促进自治区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围绕粮食、棉花、林果、畜牧“四大基地”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对特色农业发展的支撑;围绕石油石化、煤化工及其他优势矿产资源转化和产业集群发展,提升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的优化功能,促进地方工业实力发展壮大。
      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启动自治区第四批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在试点示范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贯标”工作。深化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州等地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指导昌吉、库尔勒、哈密、吐鲁番、奎屯等五市知识产权强县(市)工程的实施,推进乌鲁木齐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工作,提升霍尔果斯口岸国家知识产权兴贸试点基地的工作,促使其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转化能力进一步提升,支撑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科学发展。
      (四)提升专利申请总量和质量,推进专利实施与产业化
      以目标责任书为抓手,落实奖励措施,进一步发挥专利代办处的指导服务作用和专利代理机构中介服务作用,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专利工作的指导与服务,争取实现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增长15%的目标,实现发明专利和职务发明显著增长。做好2010年专利申请资助工作和专利实施项目管理工作。开展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的项目收集和申报工作。
      推进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快新疆专利信息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步伐,建立重点产业专利预警机制,提高面向社会的服务水平。推进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队伍建设,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指导现有8个“自治区专利交流站”发挥辐射和示范作用。完善国家专利技术(新疆)展示交易中心建设,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
      (五)推进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推进新《专利法》的贯彻实施。做好《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修改的论证工作,同时做好《自治区专利行政执法规程》、《自治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办法》等配套执法文件的修改工作。
      召开全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知识产权专项执法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启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提高“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电话的服务质量。启动第二批商业企业专利保护试点工作,并向地州延伸。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法学基础知识培训和“合议组”组长培训,组织基层专利执法骨干到内地考察学习。
      (六)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推动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制订《2010年知识产权宣传与信息工作计划》。加强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召开新闻媒体恳谈会,促进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建立。通过专栏、专版和专题节目等形式,加强知识产权新闻宣传。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宣传为重点,组织专题宣讲会,开办专栏解读《纲要》。继续开展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评选活动。以《专利法》实施25周年为契机,组织“知识产权天山行”大型采访报道活动,宣传一批有重要影响的专利实施转化典型和专利维权案例。做好2010年“知识产权宣传周”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的系列活动。发布《2009年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教育工作,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办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新疆举办的和本局举办的重点培训班。发挥新疆大学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举办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及企事业知识产权管理培训班。编印《走近知识产权》初级读本,选择重点区域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
      (七)加强分类指导,推进地州市知识产权协调发展
      加强对地州市知识产权工作的调研,深入了解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和区域性特点,根据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指导其制定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提高知识产权工作在推进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地州同东中部省市建立知识产权区域合作机制工作的指导,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并促进知识产权区域合作机制向县市发展。
      加强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与地州市知识产权协调领导机构的对接与交流,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改善基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促进地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不平衡问题的解决,提高知识产权工作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和保障作用。
      (八)改善自身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
      以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机关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每月“推荐一本好书、精读一本好书、学会一种技能”活动,以良好的学风推动学习型组织建设,推动知识产权局系统自身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实现改进作风、提高素质、科学管理、优化服务的目标。大力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强化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把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加强知识产权局网站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新疆知识产权研究会”和“新疆发明协会”的换届工作,办好《新疆知识产权》内部刊物,发挥其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好与国家知识产权“十二五”规划编制相关的工作。完成“新疆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为自治区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中的知识产权规划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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