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骥案件协同管理平台

    1. 1.助力企业案件标准化管理,各类案件节点灵活可控;
    2. 2.专属律师全流程协同办案,海量律师资源轻松匹配;
    3. 3.小程序协作高效便捷,多种辅助工具实时赋能;
    4. 购买咨询:0755-26913451
  • 律所案件展示系统

    1. 整合诉讼案件审结数据和代理机构数据信息,全景展示:
    2. 1.百万量级知识产权审结诉讼数据支撑
    3. 2. "数字化"个人、团队和机构执业经验和成绩
    4. 3.拓客展业和实力宣讲的"最佳神器"
    5. 购买咨询:+86-010-82005878
  • 商机线索检索系统

    1. 整合诉讼案件审结数据和工商数据,赋能代理人及代理机构:
    2. 1.完整覆盖知识产权诉讼权利人数据
    3. 2.及时公开诉讼权利人的相关数据信息
    4. 3.最佳交互,快速定位所需商机线索数据
    5. 购买咨询:+86-010-82005878

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规范

  • 法律领域:专利
  • 法律类别:部门规章
  • 当前状态:有效
  • 发布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0号
  • 条前内容: 前言   《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规范(试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之一,编号为ZC 0011-2006。   本试行规范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试行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   本试行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试行规范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规范制订工作组。   本试行规范主要起草人:张芍君、程浩、杨玲、翟薇、赵军。   本试行规范制订参与人:王薇薇、石昱、刘增利、宋晓鹏、刘力、刘伟、王春育、张宇、方克、赵盛。   引言   为完善中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并参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相关标准、国家标准或部委规定,特制定本试行规范。   为准确、清晰地标识并有效利用专利费用信息,进一步提高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质量,本标准对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的编码规则及其使用、管理进行了规范。
  •  1 范围
      本试行规范规定了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的编码规则,以及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
      本试行规范适用于国家批准的专利行政性收费、专利收费财务管理和专利审批流程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试行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试行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不适用于本试行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试行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试行规范。
      ZC 0002-2001《专利代理人代码标准》
      ZC 0006-2003 《专利申请号标准》
      WIPO ST.2 《采用公历标示日期的标准方法》(1997年12月版)
      WIPO ST.3 《用双字母代码表示国家、其他实体及政府间组织的推荐标准》(2004年12月版)
      WIPO ST.13 《为专利申请号、补充保护证书申请(SPCS)号、外观设计申请号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号制定的指南》(1997年9月出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试行规范。除国家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本试行规范中采用的术语和定义拥有最终解释权。
      3.1 专利费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公告、第88号公告、第97号公告、第113号公告公布的和计价格(2002)185号文件批准的专利行政性费用。
      3.2 代码
      用一组数字或一组数字字母组合来代表一个具有固定意义的对象。
      3.3 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
      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用以代表每一笔专利费用基本信息的代码。
      3.4 专利费用种类代码
      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用以代表每一种专利费用的代码。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引用专利费用种类代码代表专利费用种类。专利费用种类代码具有唯一性。
      3.5 专利费用会计科目代码
      国家财政部批准收取的以及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代收的专利费用会计科目的代码。
      3.6 专利年度
      专利自申请日起每满一年为一个专利年度。
      4 制定本试行规范的基本原则
      4.1 实用原则
      充分利用现有的费用代码,有利于代码的编定、实施。
      4.2 代码唯一性、固定性原则
      专利费用种类代码与专利费用种类一一对应,每一个专利费用种类代码不随其对应的专利费用种类的消失而被其他专利费用种类使用,使代码易于使用和管理。
      4.3 采用已有标准原则
      对已有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部委规定,应遵循和采用。
      5 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编码规则
      5.1 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的组成结构
      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由66位阿拉伯数字或字母或特殊符号"/"组成:1位费用处理状态代码+10位专利费用会计科目代码+2位专利年度代码+17位专利申请号代码+8位缴费日期代码+12位收据代码+7位费用金额代码+5位专利代理机构代码+4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代码。
      示例:0 408720 8340 05 00002030100000015 20340720 000000000000 0000001 11001 7125
      5.2 第1位费用处理状态代码
      表示专利费用状态,代码为0~5。代码数字的含义规定如下:0表示正常缴费;1表示专利审查部门退缴费人的费用;2表示财务冲帐;3表示经修改专利费用种类之后的专利费用;4表示经修改缴费日期之后的专利费用;5表示经修改收据号之后的专利费用。
      5.3 第2-11位专利费用会计科目代码
      由10位会计记帐科目代码组成。其中第2-4位表示一级会计科目,第5-7位表示二级会计科目,第8-11位表示专利收费种类(三级会计科目)。
      5.4 第12-13位专利年度代码
      表示缴费所对应的某一专利年度,代码为00~20。需要辨别专利年度的费用,如"年费",使用代码01-20标记;对不需要辨别专利年度的费用,如"申请费",使用代码00标记。
      5.5 第14-30位申请号代码
      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外国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或其他知识产权组织受理一件专利申请时给予该专利申请的一个标识号码,出现该号码少于17位数,需在该号码前加0直至补至17位数。
      示例1:00002030100000015(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的申请号)
      示例2:0IT/IM2030A000083(意大利国家专利局给予的申请号)
      示例3:PCT/EP2030/03563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给予的申请号)
      示例4:00000MO2030/00001(向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局知识产权厅提出的申请,委托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进行检索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的申请号)
      示例5:0000GCC2030/00001(向海湾地区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专利局提出的申请,委托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检索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的申请号)
      5.6 第31-38位缴费日期代码
      表示缴纳专利费用的公历日期,日期表示为"CCYYMMDD",其中,"CCYY"表示公历年,"MM"表示公历年内月份的顺序号, "DD"表示月份中日的顺序号。
      5.7 第39-50位收据代码
      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给缴费人的收据单的号码,如收据单号码少于12位数,需在该号码前加0直至补齐12位数。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专利代理机构、缴费人或公众在缴费时没有具体收据单号码,此时需用000000000000表示,但在提出退费请求时或其他应出示缴费信息时应表示出具体收据单号码。
      5.8 第51-57位费用金额代码
      表示专利缴费或退费的具体金额,如金额数少于7位数,需在该数字前加0直至补齐7位数。
      5.9 第58-62位专利代理机构代码
      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码。未通过代理机构办理缴费事宜的使用00000代替。
      5.10 第63-66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代码
      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驻各地代办处的代码。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办理专利费用的使用0000代替。
      6 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引用规则
      6.1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引用的费用信息编码
      使用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的第1-66位码,共66位码。
      示例:0 408720 8340 05 00002030100000015 20340720 000000000000 0000001 11001 7125
      6.2 专利费用种类代码
      使用第1位码+第8-13位码,共7位码。
      示例:0 8340 05
      6.3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员引用的费用信息编码
      使用第1位码+第8-57位码,共51位码。
      示例:0 8340 05 00002030100000015 20340720 000000000000 0000001
      6.4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专利代理机构、缴费人或公众引用的费用信息编码
      使用第1位码+第8-66位码,共60位码。
      示例:0 8340 05 00002030100000015 20340720 000000000000 0000001 11001 7125
      7 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的赋予和管理
      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统一赋予和管理。
      专利代理机构代码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统一管理。专利代理机构代码发生变化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代码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管理处统一管理。代办处代码发生变化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管理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8 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的使用
      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表示专利费用的基本信息,其他具体信息由使用者自行管理。
      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其他相关数据库中使用。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专利代理机构、缴费人或公众在办理专利费用事宜时,一般情况下,应仅以中文写明费用情况,有明确规定时,才可附具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
      9 本试行规范的实施与监督
      9.1 标准的发布
      本试行规范于2006年11月30日发布。
      9.2 标准的实施
      本试行规范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9.3 标准的监督
      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监督本试行规范的实施。
      9.4 标准的改进
      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对本试行规范的改进建议进行评审,如有必要,可以制定新试行规范代替本试行规范。
      10 附则
      本试行规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附录(规范性附录)
      专利费用金额及专利费用会计科目代码
      专利费用金额及专利费用会计科目代码分为四个部分进行描述。详细内容见下面4个列表。
      注:列表中所指的费用金额如无特别标注均指人民币,使用其他货币的在费用金额后括号内标出货币名称。
      表一 :


    国内部分

      费用名称
      费用金额(元)
      会计科目代码后4位
      发明专利申请费
      900
      8210
      印刷费
      50
      8211
      实用新型申请费
      500
      8213
      外观设计申请费
      500
      8214
      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每年)
      300
      8220
      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2500
      8230
      发明专利复审费
      1000
      8240
      实用新型复审费
      300
      8241
      外观设计复审费
      300
      8242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变更)
      200
      8250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变更)
      50
      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80
      8260
      恢复权利请求费
      1000
      8270
      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费
      3000
      8290
      实用新型无效宣告请求费
      1500
      8291
      外观设计无效宣告请求费
      1500
      8292
      发明专利强制许可请求费
      300
      8300
      实用新型强制许可请求费
      200
      8301
      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
      300
      8310
      发明专利登记印刷费
      250
      8320
      实用新型登记印刷费
      200
      8322
      外观设计登记印刷费
      205
      8323
      印花税
      5
      8151
      附加费(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
      300
      8331
      附加费(再次延长期限请求费)
      2000
      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
      150
      8332
      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项收)
      50
      8333
      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01页起每页)
      100
      发明专利年费
      1-3年
      900
      8340
      4-6年
      1200
      7-9年
      2000
      10-12年
      4000
      13-15年
      6000
      16-20年
      8000
      实用新型年费
      1-3年
      600
      8341
      4-5年
      900
      6-8年
      1200
      9-10年
      2000
      外观设计年费
      1-3年
      600
      8342
      4-5年
      900
      6-8年
      1200
      9-10年
      2000
      年费滞纳金(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最多为当年全额年费的25%)
      发明专利年费滞纳金
      1-3年
      5%:45;10%:90;15%:135;20%:180;25%:225
      8352
      4-6年
      5%:60;10%:120;15%:180;20%:240;25%:300
      7-9年
      5%:100;10%:200;15%:300;20%:400;25%:500
      10-12年
      5%:200;10%:400;15%:600;20%:800;25%:1000
      13-15年
      5%:300;10%:600;15%:900;20%:1200;25%:1500
      16-20年
      5%:400;10%:800;15%:1200;20%:1600;25%:2000
      实用新型年费滞纳金
      1-3年
      5%:30;10%:60;15%:90;20%:120;25%:150
      8353
      4-5年
      5%:45;10%:90;15%:135;20%:180;25%:225
      6-8年
      5%:60;10%:120;15%:180;20%:240;25%:300
      9-10年
      5%:100;10%:200;15%:300;20%:400;25%:500
      外观设计年费滞纳金
      1-3年
      5%:30;10%:60;15%:90;20%:120;25%:150
      8354
      4-5年
      5%:45;10%:90;15%:135;20%:180;25%:225
      6-8年
      5%:60;10%:120;15%:180;20%:240;25%:300)
      9-10年
      5%:100;10%:200;15%:300;20%:400;25%:500
      中止程序请求费
      600
      8281
      实用新型检索费
      2400
      8231
      表二:


    PCT申请国际阶段部分

      费用名称
      费用金额(元)
      会计科目代码后4位
      国际申请费(文件不超过30页的收)
      1400(瑞士法朗)
      8106
      国际申请费(超过30页部分,每页加收)
      15(瑞士法朗)
      8103
      手续费
      200(瑞士法朗)
      8104
      传送费
      500
      8410
      检索费
      2100
      8420
      附加检索费
      2100
      8470
      优先权文件费
      150
      8430
      初步审查费
      1500
      8440
      初步审查附加费
      1500
      8480
      单一性异议费
      200
      8450
      副本复制费(每页)
      2
      8471
      滞纳金
      按应缴费用的50%收取,最低不少于传送费,最高不多于国际申请费(文件不超过30页)的50%
      8460
      后提交费
      200
      8491
      表三:


    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部分

      费用名称
      费用金额(元)
      会计科目代码后4位
      宽限费
      1000
      8212
      译文改正费(初审阶段)
      300
      8221
      译文改正费(实审阶段)
      1200
      单一性恢复费
      900
      8222
      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费
      300
      8261
      注:国家阶段的其他收费依照国内标准执行。

  • 技术支持电话

    010-82005878
  • 服务支持电话

    0755-82668888-3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