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数据库检索
索骥案件协同管理平台
1.助力企业案件标准化管理,各类案件节点灵活可控;
2.专属律师全流程协同办案,海量律师资源轻松匹配;
3.小程序协作高效便捷,多种辅助工具实时赋能;
购买咨询:0755-26913451
点击进入
微信小程序
律所案件展示系统
整合诉讼案件审结数据和代理机构数据信息,全景展示:
1.百万量级知识产权审结诉讼数据支撑
2. "数字化"个人、团队和机构执业经验和成绩
3.拓客展业和实力宣讲的"最佳神器"
购买咨询:+86-010-82005878
申请开通
商机线索检索系统
整合诉讼案件审结数据和工商数据,赋能代理人及代理机构:
1.完整覆盖知识产权诉讼权利人数据
2.及时公开诉讼权利人的相关数据信息
3.最佳交互,快速定位所需商机线索数据
购买咨询:+86-010-82005878
点击试用
查看更多
子库检索
综合检索
裁判规则
裁判文书
角色分析
开庭公告
专利检索
口审公告
复审无效
药品专利
商标检索
商标评审
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知产舆情
商业合规
地理标志
搜索
目录检索
全库检索
商 标
专 利
著 作 权
不正当竞争
全文检索
本院认为
本院查明
裁判结果
当 事 人
审理经过
搜索
高级搜索
法 院
代理机构
代 理 人
当 事 人
搜索
搜索
标题检索
全文检索
搜索
全文检索
申请人
商评委认为
审理经过
审理查明
裁决结果
搜索
高级搜索
全部
专利复审
无效决定
搜索
高级搜索
全部
专利公示
专利声明
搜索
高级搜索
搜索
高级搜索
搜索
高级搜索
全部
标题
内容
搜索
高级搜索
全部
标题
内容
搜索
搜索
智能检索
高级检索
企业检索
专利商标
搜索
全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原质检总局
搜索
高级搜索
地图
目录
搜索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
法律领域
:专利
法律类别
:部门规章
当前状态
:有效
颁布日期
:2013-12-18
实施日期
:2013-12-18
条前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充分发挥专利制度激励和保护创新的作用,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专利申请质量以专利申请文件为载体,主要由专利申请的文件撰写水平和专利申请的技术创新水平决定。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对提高我国自主创新成果专利保护水平,保障专利制度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国专利申请数量持续快速增长,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专利申请质量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专利申请的文件撰写水平较低,专利申请的技术创新水平不高,部分引导政策和考核评价工作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出现了一些不以保护创新成果为根本、不以提升市场竞争力为目的的专利申请。这些问题虽然是少数和局部现象,但已造成不良影响,如不及时解决,将削弱专利制度的公信力,影响社会公众对专利制度作为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基本制度的信心。必须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专利申请质量提升工作。
二、优化有利于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政策导向
(一)优化区域专利评价工作导向。按照“量质并重、质量优先”的要求,进一步突出区域专利评价工作的专利申请质量导向。在充分发挥“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引领作用的基础上,结合不同区域发展水平,分类确定评价指标,逐步将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比、发明专利授权率、PCT专利申请量、专利维持率、未缴纳申请费视撤率、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率等指标纳入区域专利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不得设定不符合实际的增长率评价指标。
(二)完善专利一般资助政策。专利一般资助政策应以扶小扶弱为导向,以中小微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及非职务发明申请人为主要资助对象,对其向国内外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向专利代理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给予资助。要按照“授权在先、部分资助”的要求,不断调整和完善专利一般资助政策。资助范围仅限于获得授权的专利申请。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专利代理服务费总额。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资助,应提供由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或专利信息服务机构出具的专利检索分析报告,或提供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三)推行专利专项资助政策。专利专项资助政策应以扶优扶强为导向,以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或专利工作基础较好的其他企事业单位以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主要资助对象,对其开展专利信息利用、分析评议、转移转化、质押融资、专利保险、海外维权、管理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给予一定资助。资助对象通过评审方式择优确定。要在不断提高投入产出绩效的基础上,推动各地加大专利专项资助资金规模,指导各地根据实际逐步将资助重点由一般资助转向专项资助。
(四)突出专利奖励政策的质量导向。充分发挥专利奖励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对在技术创新和专利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给予奖励。专利奖励对象通过评审方式择优确定,评审结果应向社会公示,不得简单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奖励的主要条件。鼓励地方政府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予以配套资金奖励。
(五)推动专利申请质量指标纳入相关政策。要采取试点探索、分类推进的方式,积极推动科技研发项目、产业化项目、企事业单位创新能力评价、人才引进及职称评审等涉及专利考核评价的政策和项目,逐步采用发明专利拥有量、发明专利授权率、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比、研发投入发明专利产出比、实施率、专利许可合同数量和金额等与政策类型、项目特点相适合的评价指标。积极协调推动将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作为评价条件时,应提供由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或专利信息服务机构出具的专利检索分析报告,或提供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三、建立有利于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监管机制
(六)强化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查处。加强专利审查过程中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等不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查处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各地发现疑似非正常专利申请等不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线索应及时上报。对于被确认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专利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建立申请主体信用档案管理制度,推动将专利申请信用情况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
(七)严肃处理套取专利资助和奖励资金行为。对于弄虚作假套取专利资助和奖励资金的申请人,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资助和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获得专利费用减缓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要求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全部已经减缓缴纳的费用。
(八)进一步规范专利代理行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对非法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组织和个人的查处,制止低价恶性竞争和虚假宣传,不断规范专利代理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和业务活动。完善“中华全国专利代理诚信信息平台”,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曝光。
(九)探索建立专利申请质量监测和反馈机制。探索建立面向区域、产业和各类主体的专利申请质量信息监测体系,开展专利申请质量监测试点工作。完善专利申请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定期将监测信息向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等进行反馈,为其决策提供支撑。
四、加强有利于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能力建设
(十)提升专利信息利用和专利挖掘设计能力。实施专利信息促进工程,指导创新主体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和信息,分析未来技术发展路线,将专利信息利用融入技术研发全过程。积极推动咨询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企事业单位深入挖掘创新成果,针对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加强专利布局设计,系统保护创新成果。
(十一)提高专利申请质量的内部管理能力。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实施,指导企业建立专利申请质量内部管理机制;研究制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动将专利申请质量的管理作为其重要内容;推行《专利代理服务指导标准》,加强专利代理服务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规范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的执业行为,引导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内部管理能力。
(十二)增强专利代理服务能力。实施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促进工程,持续壮大专利代理服务人才队伍。建立常态化专利代理人知识更新培训制度,加强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促进专利代理机构提高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水平。指导实施专利代理行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加强专利代理行业高端人才培养。
(十三)营造注重专利申请质量的良好环境。突出专利申请质量的宣传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关于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宣传报道,挖掘报道利用自主核心专利获取较高经济利益的典型成功案例,提升全社会专利申请质量意识。加大执法维权工作力度,强化专利执法手段,提升专利保护水平,进一步增强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对专利制度的信心,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热情。
五、强化组织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专利申请质量提升工作作为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的重点内容,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各省知识产权局”)和局内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予以推进。各省知识产权局和局内各有关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加大工作投入,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十五)健全工作机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定期向各省知识产权局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未缴纳申请费视撤率、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率等数据;建立重点区域监控机制,对专利申请质量问题严重的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建立专利资助、奖励政策评估机制,各省知识产权局应及时将制定或修订的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进行评估。
(十六)严控专利审查质量。完善专利审查业务指导体系和审查质量保障体系,加强专利审查能力建设,提高专利检索水平,严格执行专利审查标准,强化对明显不具备新颖性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明显属于现有设计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严把专利审查质量关。
(十七)狠抓督导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结合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的督办工作,加强对本《意见》落实情况的督办,将落实情况与我局相关政策、项目挂钩。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专利申请质量不升反降的地区给予通报。
同领域最新法规
专利审查指南(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
×
裁判文书高级搜索
全库检索
商 标
专 利
著 作 权
不正当竞争
全文检索
本院认为
本院查明
裁判结果
当 事 人
审理经过
搜索一下
基本信息:
案件性质
不限
民事
行政
刑事
文书性质
不限
判决书
裁定书
调解书
审判程序
不限
一审
二审
再审
案例级别
不限
公报案例
指导案例
典型案例
地方典型
地方参阅
普通案例
法院层级
不限
最高
高级
中级
基层
裁判日期
到
判决金额:
不限
0~10万
10~50万
50~100万
100万以上
-
万
裁判结果:
一审判决
不限
(部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维持行政裁决
撤销行政裁决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一审裁定
不限
驳回起诉
转为普通程序
并案审理
按撤诉处理
准予撤诉(起诉)
中止诉讼
不予受理(起诉)
驳回管辖权异议
恢复审理
移送管辖
指定管辖
不予受理
补正裁定
准予撤诉(反诉)
支持保全请求
驳回保全请求
解除保全
支持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管辖权异议成立
不予立案
二审判决
不限
部分维持、部分撤销一审判决
维持一审判决
撤销一审判决
维持行政裁决
撤销行政裁决
二审裁定
不限
维持一审裁定
撤销一审裁定
中止诉讼
按撤诉处理
撤销一审判决
准予撤回上诉
按撤回上诉处理
准予撤回起诉
发回重审
指令审理
驳回起诉
指令立案受理
再审裁定
不限
驳回再审申请
中止诉讼
准予撤回再审申请
中止再审审查
指令审理
本院再审
本院提审
准予撤诉(起诉)
选择案由:
案号搜索:
引用法规:
第
条
涉案专利:
专利类型
不限
外观设计
实用新型
发明
专利申请号
涉案商标:
商标分类
不限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商标申请号
涉外国家:
亚洲
不限
日本
韩国
土耳其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加坡
菲律宾
马来西亚
印度尼西亚
越南
老挝
柬埔寨
缅甸
文莱
东帝汶
印度
亚美尼亚
阿塞拜疆
巴林
不丹
塞浦路斯
格鲁吉亚
伊拉克
伊朗
约旦
吉尔吉斯斯坦
朝鲜
哈萨克斯坦
黎巴嫩
斯里兰卡
马尔代夫
尼泊尔
阿曼
巴基斯坦
卡塔尔
叙利亚
塔吉克斯坦
土库曼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
也门
孟加拉国
泰国
科威特
欧洲
不限
英国
爱尔兰
冰岛
法国
德国
意大利
西班牙
葡萄牙
瑞士
瑞典
荷兰
比利时
芬兰
挪威
丹麦
奥地利
匈牙利
捷克
斯洛伐克
白俄罗斯
波兰
乌克兰
希腊
俄罗斯
阿尔巴尼亚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保加利亚
爱沙尼亚
克罗地亚
立陶宛
摩尔多瓦
罗马尼亚
塞尔维亚
斯洛文尼亚
北美洲
不限
美国
加拿大
墨西哥
安提瓜和巴布达
巴巴多斯
巴哈马
哥斯达黎加
古巴
多米尼加
格林纳达
危地马拉
洪都拉斯
海地
牙买加
圣基茨和尼维斯
圣卢西亚
尼加拉瓜
巴拿马
萨尔瓦多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南美洲
不限
巴西
哥伦比亚
阿根廷
智利
秘鲁
玻利维亚
厄瓜多尔
圭亚那
巴拉圭
苏里南
乌拉圭
委内瑞拉
非洲
不限
埃及
南非
安哥拉
布基纳法索
布隆迪
贝宁
博茨瓦纳
刚果
中非
科特迪瓦
喀麦隆
佛得角
吉布提
阿尔及利亚
厄立特里亚
埃塞俄比亚
加蓬
加纳
冈比亚
赤道几内亚
几内亚比绍
肯尼亚
科摩罗
利比里亚
莱索托
利比亚
摩洛哥
马达加斯加
索马里
马里
毛里塔尼亚
毛里求斯
马拉维
莫桑比克
纳米比亚
尼日尔
尼日利亚
卢旺达
塞舌尔
苏丹
塞拉利昂
塞内加尔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斯威士兰
乍得
多哥
突尼斯
坦桑尼亚
乌干达
赞比亚
津巴布韦
几内亚
大洋洲
不限
澳大利亚
新西兰
斐济
基里巴斯
马绍尔群岛
瑙鲁
巴布亚新几内亚
帕劳
所罗门群岛
汤加
图瓦卢
萨摩亚
×
商标评审文书高级搜索
全文检索
申请人
商评委认为
审理经过
审理查明
裁决结果
搜索一下
基本信息:
注册阶段
不限
实质审查
初步审定公告
注册公告
文书性质
不限
决定书
裁定书
裁决时间
到
裁决结果:
驳回复审
不限
注册申请部分予以驳回
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不予注册复审
不限
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被异议商标部分予以核准注册
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无效宣告请求
不限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争议商标部分予以维持
无效宣告复审
不限
复审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复审商标予以维持
复审商标部分予以维持
撤销复审
不限
复审商标部分予以维持
复审商标予以撤销
复审商标予以维持
涉及商标:
商标分类
不限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商标类型
不限
申请商标
被异议商标
争议商标
复审商标
引证商标
申请时间
到
商标名称
申请/注册号
申请/注册人
代理机构
当事人: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代理机构
合议组:
×
商标高级搜索
国际分类
全选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类别 - 内容
基本信息
状态:
申请中
已注册
已驳回
已消亡
初审截止日期:
实审截止日期:
截止初审公告:
期
其他
商标名称:
注册/申请号:
代理机构:
申请/注册人:
模糊查询
精确查询
重填
×
开庭公告高级搜索
搜索一下
开庭日期:
到
选择案由:
审理法院:
当事人:
×
复审无效高级搜索
全部
专利复审
无效决定
搜索一下
基本信息:
请求日期
-
申请人
决定结果
不限
全部无效
撤销驳回
维持驳回
维持有效
部分无效
决定日期
-
专利信息: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号
专利类型
不限
发明专利
实用型专利
外观专利
专利权人
公告日期
-
合议组:
×
口审公告高级搜索
搜索一下
请求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庭审日期:
到
合议组:
×
行政处罚高级搜索
搜索一下
处罚文号:
当事人:
处罚类型:
处罚类型
不限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拘留
其他
处罚机关
不限
市监局
海关
反垄断局
处罚金额:
-
元
处罚日期:
到
引用法规:
第
条
×
地理标志高级搜索
搜索一下
公文信息:
公文来源
不限
农业农村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原质检总局
发布日期
到
产品名称:
所属地区:
产品类别:
品牌/商品:
申请机构:
×
药品专利公示高级搜索
药品专利声明高级搜索
搜索一下
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批准文号/注册证
专利信息:
专利名称
相关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上市许可持有人
专利授权日期
-
搜索一下
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
药品类型
不限
中药
化学药品
治疗用生物用品
专利声明类型
不限
1类
2类
3类
4.1类
4.2类
受理号
批准文号/注册证
受理日期
-
其他信息:
被仿制药持有人
被仿制药批准号
被仿制药专利号
申请人
×
药品专利公示高级搜索
搜索一下
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批准文号/注册证
专利信息:
专利名称
相关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上市许可持有人
专利授权日期
-
×
药品专利声明高级搜索
搜索一下
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
药品类型
不限
中药
化学药品
治疗用生物用品
专利声明类型
不限
1类
2类
3类
4.1类
4.2类
受理号
批准文号/注册证
受理日期
-
其他信息:
被仿制药持有人
被仿制药批准号
被仿制药专利号
申请人
产品与服务
功能更新
数据更新
裁判规则
联系我们
技术支持:010-82005878
服务支持:0755-82668888-3257
小程序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1330号
京ICP备15009039号-1
技术支持电话
010-82005878
服务支持电话
0755-82668888-3257
×
保存条件
筛选条件
等共计
20
个条件
*
收藏标题
*
定义分组
确定
取消
创建分组
确认收藏
111
×
提示
111
×
提示
没有章节目录
目录